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汇总之一---违规公款吃喝

发布时间:2024-06-20来源:纪检监察网浏览次数:10

案例1

山西某集团公司原党委常委、副总经理王某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。2018年春节前夕,王某接受某集团副总工程师兼生产处处长刘某邀请,与该集团下属某供销公司经理秦某等10名中层干部在某供销公司食堂聚餐饮酒,除食堂安排的价值1200元菜品外,秦某又安排按份公款外购价值5200元的佛跳墙、鱼翅等高档菜肴。当晚,一名聚餐人员在家中猝死。在组织调查期间,王某还违反政治纪律,召集参与聚餐人员统一口径,隐瞒事实真相,对抗组织审查;且在组织核查前,一直未向集团报告。王某受到留党察看、政务撤职处分,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;刘某、秦某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降级处分;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;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。

案例2

某公司原总经理焦某于2016年9月,违规批准报销某娱乐城服务费发票一张,金额4000元;于2016年12月,违规报销某娱乐公司服务费发票一张,金额3296元;于2016年至2017年,违规报销加油费2次,共计6000元。给予焦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、免职处理。

案例3

2016年5月6日,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酒店经理张某,组织有关人员公款聚餐,并公款购买烟、酒用于吃喝。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案例4

某风景区建设开发公司党支部书记、总经理姜某、工会主席杨某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。2018年3月21日,经杨某等人提议并经姜某同意,该公司以工会名义组织欢送某员工退休并聚餐,事后用公款报销餐费1620元。2018年11月,姜某、杨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案例5

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党支部原书记张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。2016年5月,张某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白酒53度茅台12瓶,用于公务接待,费用共计人民币1.05万余元。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违纪费用退回。

案例6

某公司领导人员违规组织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问题。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,某公司原董事长何某两次违规组织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,费用共计4972元;12次违规以业务招待费名义公款报销个人吃喝费用共计7909元。同期,该公司原总经理凌某113次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,费用共计11.31万元,并以业务招待费名义在企业及其下属公司报销。调查发现,该公司的监管单位某财政局(区国资局)副局长马某先后11次违规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宴请,费用共计1.55万元。2018年4月,凌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,何某、马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相关违纪款项被收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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